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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泰格健身俱乐部“跑路” 10万会费追索无门

文章提示:选择健身房要选择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,这样遇到维权行动则有法可依。如果是民政局注册的,会存在巨大风险!

青岛泰格健身俱乐部“跑路” 10万会费追索无门

健身俱乐部已关门

  ◎事件背景 

  青岛泰格健身俱乐部开了2年多,5月初突然消失了,会员交纳的10万元会费索回无门。而这个俱乐部并没有在工商局注册,而是在青岛民政局注册,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,民政局工作人员在积极为会员协商要钱的同时,陷入了尴尬的执法境地—— 并没有细则条款可以对俱乐部进行处理。据了解,青岛有1900余家这种民办非企业单位,可监管他们的,只是民间组织管理局的6个人。 

  1“民办非企业”是啥概念? 

  5月22日,“泰格维权”的QQ 群人数已经达到205名。群里用户不少人用类似于“1280元,YO3789”这样的名称标注自己,这是指的自己交纳的钱数和会员卡号。这个群里的人们不时打出“赔我们血汗钱”这样的词句。 

  这个群里的人们大部分之前是青岛泰格健身俱乐部的会员,领取会员卡健身。每个会员卡大多为600到1000元,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有200余名会员加入了这个俱乐部。但会员孟先生告诉记者,据他了解,有上千名会员。 

  泰格健身俱乐部位于胶州路东方贸易大厦8楼。5月2日,会员们发现,这家有数百名会员的健身俱乐部忽然关门停业,整个俱乐部人去楼空。孟先生说,当时在这个泰格健身俱乐部门口还贴着一张告示,上边写着“俱乐部因合同原因暂停营业,会员可到另一家健身会所办理新卡,并将剩余时间转为其店内运动时间。”但是孟先生了解后得知,“办理新卡每月还得交200元,因为那家健身会所和泰格不是一家,人家愿意接受,但还得补交一点钱。” 

  当时他们投诉到工商部门,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,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后告诉他们:“这家健身俱乐部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过,所以不归工商管辖。”后来,会员们经过查询了解到,这家健身俱乐部的主管部门是青岛市民政局,健身会所的营业执照是青岛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颁发的,审核登记、监督管理是青岛民政局的责任。 

  可当大家去找民政局问责时,民政局也有着他们的无奈…… 

  5月22日,青岛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负责人表示,“这家俱乐部性质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。”何为民办非企业单位?负责人介绍,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一种企业,这类企业主要提供的是社会服务。企业的明显特征是:不是由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办,它一般由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其他社会力量、公民个人举办,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。这些企业需要在民政局注册登记。 

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目的是补偿社会服务,比如一些民办医院、学校、慈善组织、培训基地,本来公民的公务服务应该由政府来提供,但是公务服务往往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,于是会出现一些企业来补偿社会服务,这就是民办非企业单位。因为提供的是社会服务,所以多数民办非企业带有公益或者慈善的服务色彩,企业的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由民政部门负责。 

  既然这些单位不准以营利为目的,那么泰格健身俱乐部为什么开展经营活动呢?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说,不以营利为目的经营和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是两个概念,在工商注册的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,但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,并不是说它不可以营利,企业在提供社会服务的同时也要生存,所以进行经营活动,也营利,但是只要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就可以。而目的如何考核,并无一定标准,民政部门的监管部分是:“营利的部分不能分红,同时营利的部分只能投入到下一步的活动当中。” 

  既然泰格健身俱乐部不归工商部门管辖,归民政局主管,会员则拥向了民政局,要求“负责处理此事,谁审核发证的谁就该负责。”但是愤怒的会员发现,民政局并不能解决问题。 

  2 投诉非常多,但没法处理? 

  22日中午,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无奈表示,“这样的投诉非常多,每天都有四五起,但是我们确实没有办法处理。”为什么主管部门没有办法处理?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,现在管理民办非企业的主管部门有两个,一是民政局,一个是业务主管部门,比如学校归民政局和教育局主管,健身俱乐部则归民政局和体育局主管。泰格俱乐部的前置审批是由业务主管部门体育总会来完成的,后边的审核登记由民政局来进行。而民政局目前行政执法依据是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,这个条例是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,根据这个条例规定,民政局并无相关的财产处分权。 

  “这都是15年前的规定了,明显滞后社会发展现实。我们还专门找律师研究了,现在就是没有办法对泰格进行处理,只能协调它的老板,让他快点想办法还钱,但是他就是不还,我们也没有强制执行权力,法律没有赋予我们这个权力?” 

 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:“我们是监管民办非企业的部门,人家条件符合来要求登记注册,我们不能拒绝,否则那就是不作为。但是他们和消费者有纠纷了,我们去监管处理的时候,发现他们并没有违反管理条例规定,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处理,只能协调。我们从市民角度考虑,觉得泰格就应该马上还钱,但是我们又没有查处泰格财产的权利,除了协调能怎么办?” 

  民政局的负责人把民办非企业的违规行为在书上圈画出来,这个1998年出台的管理条例上规定了8条违规行为,“擅自更改公章行为”、“资金出逃行为”、“不得设立分支机构”等,泰格的收取会员的会费不还,并不符合规定的任何一条。所以民政局并不能对泰格做出处罚行为,即使处罚,民政局也只是“通报批评”、“责令整改”、“撤销登记”或者“罚款营业额的1~3倍”等,“查封泰格的资产来返还给会员,民政局没这个权力。” 

  3 监管人只有6个 

  5月22日,记者拨打了青岛工商部门热线,询问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,是否可以投诉?12315的工作人员表示,如果这个企业不是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,那么工商部门没有办法进行管辖。她告诉记者,泰格健身俱乐部属于青岛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和体育总会管理,可以到民政局和体育总会进行投诉,协调处理。 

  而负责此事的青岛民政局民间管理局的负责人表示,现在民政局和体育总会有的是监管责任,但是根据管理条例,都没有“直接处置财产的权利”,只能去协调处理。同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,“现在全青岛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1900多家,民政局负责监管的工作人员只有6个。” 

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注册,那样工作人员必须给予登记。这些企业并不受工商部门的管辖,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还解释说,为了鼓励这些单位提供社会服务活动,青岛有一些优惠政策,一是政府采购服务,比如政府推选青少年参加体育比赛,但有没有足够的训练场,则由政府购买服务,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去训练。二是民政局还有一些公益基金,每年会有50万元左右,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做公益项目。三是对于教育单位,国家实行免税优惠。 

  登记不需到工商部门,享受国家的相关购买服务,政府监管人员较少,这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现状。青岛农业大学法律教师孙维强表示“到民政局注册登记符合条件就可以,还有这么多的优惠政策,这也是大量民办非企业涌现的原因之一。” 

  4 太过滞后的管理条例 

  青岛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负责人表示,现在民政局监管这些民办非企业,有三大法宝,一是《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、二是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三是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(2004年颁布),但是前两个管理办法都是1998年颁布的,现在已经15年过去了,很多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的纠纷行为没法解决,是因为条例没有规定相应的解决细则。 

  而民政局的职责之一就是把“实践中的问题反映给上级部门”,争取条例的修改完善。青岛民政局的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负责人表示,现在国家民政部已经在搜集相关修改意见,他希望在不久的将来,或许就有一个“完善的新的管理条例出台”。 

  对于泰格俱乐部数百名的会员来说,他们最希望看到的事是“主管监管部门就应该负责处理此事”,有几个会员表示“不是在乎那千儿八百的钱,就是觉得你俱乐部老板卷钱说走就走了,难道监管部门就允许他们这么办吗?这不合理。”会员李先生说:“我要回来的钱不打算拿,我打算捐到慈善组织去,但是就不能让她(俱乐部女老板)拿走。” 

  记者 任波(图由会员提供) 

   (来源:半岛网-城市信报)